▊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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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校為促進教育國際化,培育學生成為雙語專業人才,提升英語能力,並具備國際觀,鼓勵本校教師以全英語教學方式開授課程。
特依據本校開課辦法第七條,獎勵全英語授課之課程,經雙語教學推動資源中心審議通過後,鐘點費以1.5倍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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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勵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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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本校任課教師
2. 經課程委員會審查通過之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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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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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請表(含課程綱要與進度表)如 附表一
- 課程基本資料 如 excel檔(請各開課單位彙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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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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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開課程需經課程委員會審查通過。
- 同一門課且為同一位教師,於111-1已開全英語課程且通過雙語中心會議審查,則111-2再次開設全英語課程時,不需再填寫申請表,只需填寫課程基本資料 (如excel檔)
- 請各開課單位(院、系、中心等),於前一學期第12週(111年11月25日)前,彙整全英語授課課程申請表,同步提繳紙本(簽章)與電子檔給雙語中心林榕銹(ss525@ems.tcust.edu.tw )。
- 課程申請經雙語教學推動資源中心審議通過,核定為全英語課程後,鐘點費以1.5倍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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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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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規依據:本校開課辦法第七條「全英語授課之課程,係指教師所開授課程全程以英語授課,且教材、課堂討論及成績評量等教學相關事項皆以英語進行。經雙語教學推動資源中心審議通過後,鐘點費以1.5倍計算」。
- 必修英文課程,不適用此1.5倍鐘點費獎勵措施。
- 開課教師請參閱雙語中心網站:全英語授課指引
- 開課與選課系統須註明為全英語課程,供學生選課參考。
- 通過全英語課程之教師將由教資中心核予TA工讀生,並可向雙語中心申請教學活動耗材等經費補助,亦歡迎多加利用雙語中心提供之相關資源及服務(例如:教師及學生之英語諮詢服務),並鼓勵參與雙語交流教師分享會 EMI Teachers’ Forum 系列活動、雙語教師增能講座、工作坊或教師社群等活動,以促進相互交流。
- 全英語課程後續需參與全英語授課教師及學生課程回饋問卷、觀課等機制,以追蹤全英語教學成效與確保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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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辦法與說明(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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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校開課辦法(第七條)
- 教育部大專校院學生雙語化學習計畫全英語授課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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