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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A

選課常見Q&A

Q1:如有選課方面的問題該如何詢問?

A1:專業必選修學分(含實習)修習規定請洽詢所讀系所;通識必選修學分修習規定請洽詢全人教育中心;語言課程(英文、華語等)修習規定請洽詢語言中心;體育課程相關修習規定請洽詢體育學科;若仍有其他選課方面的疑問可至教務處課務組詢問。

Q2各年級每學期修習總學分數是否有限制?如系主任同意超修,可以人工加選嗎?

A2:凡在校學生均需本校「學生選課辦法」第十一條規定:

學生選課學分限制:

  • 日間部

  1. 碩士班研究生每學期至少須修一門課程,另上限為十六學分。

  2. 學院部二(四)年制各年級每學期扣除抵免後不得少於九學分,不得多於二十八學分。

  3. 專科部五年制前三學年每學期扣除抵免後不得少於二十學分,不得多於三十二學分。五年制後二學年,每學期扣除抵免後不得少於九學分,不得多於二十八學分。

  • 進修推廣部

學院部二年制各年級每學期扣除抵免後不得少於九學分,不得多於二十八學分。

  • 延修生、轉學生、境外生及情況特殊經專案核准者,均不在此限,惟至少應修習一個科目。

Q3:必修課程一定要在原班修嗎?可否到別班或外系修課?

A3:各系學生之必修課程,均應以選讀本系本班所開者為準,如係重修或補修學生因時間衝突,或特殊因素,可填寫跨系或跨班申請單,經審核認可者可至教務處課務組辦理課程異動。

4:哪些情形不能網路選課?要索取書面加退選單人工辦理?

A4:無法自行網絡選課之情形:

  • 跨系之課程

  • 低年級修高年級之課程

  • 開課單位需分組之課程

如欲辦理異動加選課程,才需填寫手動加退選申請單。

5:抵免學分後,要不要再辦理退選手續?

A5:申請抵免學分獲准之相同課程,本校教務處課務組會逕行退選,同學無需再辦理退選,非相同課程或其他因素,請學生本人依抵免會議通過之公告決議三日內至教務處課務組辦理課程異動。

Q6:同一科目重覆修習,學分是不可以重複採計?

A6依本校學籍規則第十七條:

凡因特殊原因,經核准重讀已修習成績及格名稱相同之科目者,其原修名稱相同之該一科目,應予註銷。

同一科目重覆修習,學分無法重覆採計。

7:已額滿的通識課程,老師如果同意可以加選嗎?

7各開課系所開課程均設有上限人數,同學可於加退選實自行加退課程,人數額滿後將無法繼續加選,同學應改選其他未額滿之課程。

8:如果要加選校內其他學系課程可以嗎?

A8:各開課系所有做開放他系之設定時,同學即可自行選課,若未開放之課程同學想修,請填寫跨系申請單,經單位主管同後可至教務處課務組辦理。

9:不符合規定的課程系統會自動刪除嗎?

A9:學生若選課衝堂或超修不符規定之課程,加退選時間教務處課務組會持續將異常資料公告於學校首頁,請學生主動上網修正課程,加退選截止後將強制退課。

Q10:請問可以跨校選課嗎?應如何辦理?

A10:一、可依本校校際選課辦法規定辦理。

二、本校學生跨選他校課程,以選修本校未開課之科目或本校雖有開課但己額滿者為原則。

三、本校學生至他校選課,應填妥「校際選課申請表」,並完成本校與他校之相關單位簽核後,原表單繳回教務處課務組始完成手續。

學生校際選課修習之學分數,以不超過該學期選課總學分數的三分之一為原則,並仍受每學期限修學分總數之限制。且其上課時間(含至上課地點往返時間)不得與本校所選修科目衝堂,違者其衝堂科目均以零分計算。

Q11:什麼是微學分課程?如何申請?

A11:微學分相關課程,全人教育中心會於網頁公告,申請事宜請洽詢全人教育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