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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規劃委員會

慈濟技術學院校園規劃委員會設置辦法

 

中華民國95年1月25日

第62次行政會議訂定

中華民國97年9月11

第88次行政會議修訂

中華民國99年9月9

第109次行政會議修訂

中華民國101年9月12日

第131次行政會議第5次修訂

 

本校為配合校務發展,有效規劃整體校園環境,特成立校園規劃委員會。本委員會置委員23-27人,由校長、當然委員、校內委員及校外委員組成。

 

本委員會之任務:

1.本校校園環境整體規劃之審議。

2.本校重大校舍規劃及興建之審議。

3.本校校園綠化美化及景觀規劃之審議。

4.本校教學設施及空間規劃之審議。

5.校園重大營繕工程事項之審議。

6.校園安全及兩性平等空間規劃之審議。

7.其他有關校園規劃重大事項之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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