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慈濟技術學院校園規劃委員會設置辦法
中華民國95年1月25日
第62次行政會議訂定
中華民國97年9月11日
第88次行政會議修訂
中華民國99年9月9日
第109次行政會議修訂
中華民國101年9月12日
第131次行政會議第5次修訂
本校為配合校務發展,有效規劃整體校園環境,特成立校園規劃委員會。本委員會置委員23-27人,由校長、當然委員、校內委員及校外委員組成。
本委員會之任務:
1.本校校園環境整體規劃之審議。
2.本校重大校舍規劃及興建之審議。
3.本校校園綠化美化及景觀規劃之審議。
4.本校教學設施及空間規劃之審議。
5.校園重大營繕工程事項之審議。
6.校園安全及兩性平等空間規劃之審議。
7.其他有關校園規劃重大事項之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