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濟技術學院

98學年度

 
 


五年制護理科原住民學生招生登記分發辦法

 

一、凡成績達本校所訂最低登記標準之考生,方具報到登記資格。

二、具登記分發資格考生,應依本校指定時間、地點辦理報到手續。

三、登記分發時間、地點如下:

()登記時間:9867日(星期日)下午1時至230分整

逾時不予受理)

()分發時間:9867日(星期日)下午230分至4時整

()地點:本校(慈濟技術學院)

            1.本校校址:花蓮巿建國路二段880號

          2.本校電話03-8572158343366

四、考生必須親自辦理登記分發,不得委託他人代辦。但如有重病或重大事故,檢附具體證明且經本校同意者,不在此限。

五、考生登記分發時,應攜帶下列表件:

 () 成績通知單及准考證

 () 原住民專班學生公費就學獎助合約書二份

(請填寫二份合約書並完成各項簽章,於登記分發時繳交。獎助辦法、二份合約書、樣及檢查清單等如附件,請參閱樣本填寫並依檢查清單勾完成

() 檢查清單

() 學生及家長(或法定代理人)身份證及印章(學生無身分證得以健保卡代替)

六、考生登記分發時,如應攜帶表件不齊全或未完成填表簽章者,不予辦理登記分發,如因此有損考生權益,一切責任概由考生自行負責。

七、本校於考生登記截止後,按登記考生總成績之高低次序辦理分發至額滿。

         *成績雖達最低登記分發標準,並不表示一定能被分發錄取*

八、依前條規定登記分發錄取之考生為正取生;依規定登記未分發之考生為備取生,未依規定辦理登記分發之考生,視同放棄登記分發資格。

九、考生總成績相同者,以英文、數學、國文、自然學科順序比較以決定分發順序,再相同者,則同額錄取。

十、辦理登記分發後,請於98618日(星期四)前以掛號郵寄或親自繳交畢業證書正本如有未按時繳交畢業證書者,視同放棄錄取資格或辦理放棄錄取資格聲明之考生,由備取生依成績高低次序遞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