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濟技術學院 98學年度
五年制護理科原住民學生招生登記分發辦法
一、凡成績達本校所訂最低登記標準之考生,方具報到登記資格。
二、具登記分發資格考生,應依本校指定時間、地點辦理報到手續。
三、登記分發時間、地點如下:
(一)登記時間:98年6月7日(星期日)下午1時至2時30分整
(逾時不予受理)。
(二)分發時間:98年6月7日(星期日)下午2時30分至4時整
(三)地點:本校(慈濟技術學院)
1.本校校址:花蓮巿建國路二段880號
2.本校電話03-8572158轉343、366
四、考生必須親自辦理登記分發,不得委託他人代辦。但如有重病或重大事故,檢附具體證明且經本校同意者,不在此限。
五、考生登記分發時,應攜帶下列表件:
(一) 成績通知單及准考證。
(二) 原住民專班學生公費就學獎助合約書二份。
(請填寫二份合約書並完成各項簽章,於登記分發時繳交。獎助辦法、二份合約書、樣本及檢查清單等如附件,請參閱”樣本”填寫並依”檢查清單”打勾完成。)
(三) 檢查清單。
(四) 學生及家長(或法定代理人)身份證及印章。(學生無身分證得以健保卡代替。)
六、考生登記分發時,如應攜帶表件不齊全或未完成填表簽章者,不予辦理登記分發,如因此有損考生權益,一切責任概由考生自行負責。
七、本校於考生登記截止後,按登記考生總成績之高低次序辦理分發至額滿。
*成績雖達最低登記分發標準,並不表示一定能被分發錄取*
八、依前條規定登記分發錄取之考生為正取生;依規定登記未分發之考生為備取生,未依規定辦理登記分發之考生,視同放棄登記分發資格。
九、考生總成績相同者,以英文、數學、國文、自然學科順序比較以決定分發順序,再相同者,則同額錄取。
十、辦理登記分發後,請於98年6月18日(星期四)前以掛號郵寄或親自繳交畢業證書正本,如有未按時繳交畢業證書者,視同放棄錄取資格,或辦理放棄錄取資格聲明之考生,由備取生依成績高低次序遞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