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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公告】111-1全英語授課申請說明及申請表

目的

本校為促進教育國際化,培育學生成為雙語專業人才,提升英語能力,並具備國際觀,鼓勵本校教師以全英語教學方式開授課程。

特依據本校開課辦法第七條,獎勵全英語授課之課程,經雙語教學推動資源中心審議通過後,鐘點費以1.5倍計算。

獎勵範圍

1. 本校任課教師

2. 經課程委員會審查通過之課程

申請資料

1. 申請表(含課程綱要與進度表) 如附件一

申請流程

  1. 新開課程需經課程委員會審查通過
  2. 請各開課單位(院、系、中心等)於前一學期第14週(111520)前彙整全英語授課課程申請表,同步提繳紙本(簽章)與電子檔給雙語中心林榕銹(ss525@ems.tcust.edu.tw )
  3. 課程申請經雙語教學推動資源中心審議通過,核定為全英語課程後,鐘點費以1.5倍計算。

注意事項

  1. 法規依據:本校開課辦法第七條「全英語授課之課程,係指教師所開授課程全程以英語授課,且教材、課堂討論及成績評量等教學相關事項皆以英語進行。經雙語教學推動資源中心審議通過後,鐘點費以1.5倍計算」。
  2. 必修英文課程,不適用此1.5倍鐘點費獎勵措施。
  3. 開課教師請參閱雙語中心網站:全英語授課指引
  4. 開課與選課系統須註明為全英語課程,供學生選課參考。
  5. 通過全英語課程之教師可向雙語中心申請TA工讀生、教學活動耗材等經費補助,亦歡迎多加利用雙語中心提供之相關資源及服務(例如:教師及學生之英語諮詢服務),並鼓勵參與雙語交流教師分享會 EMI Teachers’ Forum 系列活動、雙語教師增能工作坊 EMI Teachers’ Development Workshop或教師社群等活動,以促進相互交流。
  6. 全英語課程後續需參與全英語授課教師及學生課程回饋問卷、觀課等機制,以追蹤全英語教學成效與確保品質。

相關辦法與說明(下載)

  1. 本校開課辦法(第七條)
  2. 教育部大專校院學生雙語化學習計畫全英語授課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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