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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習】彰化縣政府修正「112年度青年職場實習創薪加倍領獎勵計畫」部分規定

[收文] 文號:1120003859 --主辦單位: 015實習就業組

彰化縣政府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5月9日
發文字號:府青職字第1120176176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
附件:檢送「112年度青年職場實習創薪加倍領獎勵計畫」第三點、第四點、第五點及第七點修正總說明、修正對照表及 檔名:
保存年限:1年
地址:500201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2段416號
承辦人:約聘人員 張思瑀
電話:7121530#14
傳真:7121650
電子信箱:ssuyu71215@email.chcg.gov.tw
受文者:慈濟學校財團法人慈濟科技大學
主旨:
修正「112年度青年職場實習創薪加倍領獎勵計畫」部分規定,自即日起生效,請查照。
說明:
檢送旨揭計畫第三點、第四點、第五點及第七點修正總說明、修正對照表及全文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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