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學校系科本位課程推動小組
本校依據教育部台技(三)字第0940115354函有關「教育部推動技專校院建立系科本位課程發展機制參考原則」訂定慈濟技術學院「建立學校系科本位課程推動小組組織規程」(以下簡稱本規程)。
本組置委員若干人,由校長、主任秘書、教務長(兼任執行秘書)、各系主任、通識教育中心主任、人文室主任、進修推廣部主任、會計室主任、電算中心主任及各系代表各一人組成。
本組設召集委員一人,由校長兼任,執行秘書一人,由教務長兼任之。另外,為有效推動學校系科本位課程之發展,得聘請業界、學界、校友及專業團體等若干人擔任諮詢顧問或委員,提供相關諮詢或出(列)席小組會議提供相關建議。
本組之推動目標暨職掌如下:
1、透過產業發展、畢業生就業發展及本校優劣勢分析,確定系科畢業生就業之區域或全國的產業定位。
2、透過工作能力分析及將其轉換為專業知能分析,具體訂定系科學生所應具備之核心專業能力、職場所需能力及通識能力。
3、依據系科所應具備之能力,規劃課程、調整師資、改變教學策略等,以提升教學品質及學生就業能力。
4、透過產學合作調整人才培育的模式,並充分利用產業界資源,突破系科資源之限制。
5、針對各系科之本位課程規劃與實施,建立具體之績效指標及管理考核機制或辦理校內各系科本位課程觀摩或評鑑。
6、推動學校系科本位課程組織規程及相關實施配套對外公告及宣導(含學校網站及全校性相關集會或會議)。
7、其他有關學校建立系科本位課程發展之推動事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