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校為有效發展圖書館業務,特設置圖書館委員會。本會設主任委員一人,由圖書館主任兼任。委員十一至十九人,校長、教務長、主任秘書、學務長、電算中心主任、人文室主任、進修推廣部主任、圖書館主任、圖書館代表及通識教育中心代表為當然委員外,其餘由主任委員遴選師生代表擔任之。任期一年,連聘得連任之。本會設執行秘書一人,由主任委員遴選兼任之。
本會之任務如下:
1、圖書館發展方針及經費使用原則之擬定。
2、協調溝通圖書館與師生員工之意見。
3、審核圖書館汰舊註銷清冊。
4、其他有關圖書館業務及未來發展規劃之建議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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