膳食委員會
本會負責輔導學生伙食委員會監督本校餐飲設施,改善衛生環保工作,研擬有關自治辦法。
本會置委員七至十三人,主任委員由校長兼任,副主任委員由總務長兼任,秘書由生活輔導組長兼任,學生事務長、軍訓室主任、會計室主任、衛生保健組長、事務組組長為當然委員,另遴選導師、教官及學生自治會或各系學會會長等學生代表共同組成,任期一年,連選得連任之。
秘書負責執行推動委員會務會議之召開、記錄資料之整理等。其下設衛生督導組、輔導組、總務組,各置組長一人。各組組長及職責如下:
1、衛生督導組:組長由衛生保健組組長兼任,負責督導本校餐廳及福利社之衛生營養等事項。
2、總務組:組長由事務組組長兼任,負責辦理本校餐廳之規劃修繕、維護及外包招標、訂約等事項。
3、輔導組:組長由生活輔導組組長兼任,負責學生用餐之輔導並指導學生伙食委員會訂定自治辦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