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衛生委員會
慈濟技術學院衛生委員會組織規程
民國81年8月7日
第35次行政會議訂定
第121次行政會議第8次修訂
本委員會設委員九至十三人由校長、學務長、總務長、進修部主任、事務組、環安組、生活輔導組、體育運動組、衛生保健組等組長、學生自治會或各系學會會長之學生代表二人,其餘委員由校長視實際需要遴聘相關人員擔任。
本委員會之主要職掌如左:
1.本校衛生工作計劃之審議,推廣與考核。
2.本校健康中心醫療保健設施之規劃。
3.本校衛生教育與衛生活動之擬定與實施。
4.本校環境衛生之督導與改善。
5.有關工業安全衛生及運動傷害預防之推展工作。
6.其他有關本校衛生保健事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