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學年度學生參與校外學術競賽獎勵暨補助,歡迎學生踴躍申請
106學年度學生參與校外學術競賽獎勵暨補助申請方法如下
申請時間
一、 獎勵部分:應於獎項公布後三個月內填具申請書並檢附推薦證明及獎狀影本或相關證明文件及學生個人金融帳號填寫單(*如附表三),送教務處出版組辦理,逾期不予受理;
二、補助部分:應於出國競賽一個月前填具申請書、參賽相關證明文件及學生個人金融帳號填寫單。
申請文件:
一、獎勵金申請書或補助申請書
二、指導老師及系主任之推薦證明(電子簽文)。
三、校外學術競賽獎狀影本或相關證明文件。
*詳細申請辦法及獎勵補助內容請詳閱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