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mp to the main content block

壹貳貳 慈濟技術學院急難助學金發給辦法

壹貳貳 慈濟技術學院急難助學金發給辦法
民國84年1月18日第59次行政會議訂定
民國92年11月5日第40次行政會議第2次修訂
第 一 條 為協助家境突遭變故之本校學生完成學業,特定本辦法。
第 二 條 本助學金金額最高以各該學期學雜費之總額及發給一次為限,補助名額視實際狀況決定。
第 三 條 本助學金以不定期發給為原則。如無適當人選,則本辦法所訂助學金不予辦理。
第 四 條 申請對象:
經本校查核屬實者。
第 五 條 申請手續:
(一)凡本校學生家庭經濟狀況突發重大變故,致影響學生生活及求學者。
(二)由學生本人或導師向學生事務處課外活動指導組提出申請。
第 六 條 審查程序:
(一)初審:由學生事務處加註初審意見,提請複審。
(二)複審:經本校學生獎助學金審查委員會審定後發給之。
第 七 條 本辦法經行政會議通過,呈請校長核可後施行,修正時亦同。
Click Nu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