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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柒 慈濟技術學院圖書館置物箱使用管理辦法

參柒 慈濟技術學院圖書館置物箱使用管理辦法
民國87年10月23日第81次行政會議訂定
民國88年9月28日第1次行政會議修訂
第 一 條 本館為服務讀者,特設置物箱,免費提供讀者使用。
第 二 條 凡本館讀者於使用圖書館而需存放私人物品時,均可使用本館置物箱。
第 三 條 使用本館置物箱時,由使用者自行開櫃存放,鑰匙由使用者保存至取物時歸還。
第 四 條 一人一次限借一個櫃子,當日借還,不得隔夜存放,違者本館有權沒收。
第 五 條 本櫃不得存放危險物品(如易燃物)或違法物品(如毒品),如經查獲,依法論處。
第 六 條 貴重物品請隨身攜帶,本館不負任何保管責任。
第 七 條 借用之鑰匙請妥為保管,鑰匙不得自行複製或轉借他人,若有遺失應負賠償責任(鑰匙每把新台幣伍佰元整)。
第 八 條 凡違反本辦法及其它圖書館公告事項,經勸導無效者,本館得暫停其學期之使用權並依相關校規懲處。
第 九 條 本辦法經行政會議通過,並呈請校長核定後實施,修訂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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