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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學年度_畢業生離校手續單及學位證書領取委託書

1、畢業當天辦理歸還畢業服,其它離校手續請於6月11日(含)前辦理完成;2、畢業典禮結束後,個人請持離校手續單至精進樓走廊及中川堂歸還畢業服並至課指組領取畢業服押金再到智慧樓(行政大樓)川堂領取畢業證書;3、領取畢業證書時間:104年6月12日下午1點20至3點;4、如無法親自領取畢業證書者,請填寫[學位證書領取委託書]連同[離校手續單]交由受委託人代為領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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