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台北榮民總醫院應屆畢業生招募

[收文] 文號:1120000974 --主辦單位: 015實習就業組

臺北榮民總醫院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2月13日
發文字號:北總護字第1123700233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
附件:112年各大專院校推薦應屆畢業生名冊格式、臺北榮民總醫院護理部112年大專院校推薦應屆畢業生面試表及臺北榮 檔名:
保存年限:1年
地址:11217 臺北市北投區石牌路二段201號
聯絡人:陳玉萍
聯絡電話:2871-2121#86277
傳真:2875-7664
電子信箱:d-nurs@vghtpe.gov.tw
受文者:慈濟學校財團法人慈濟科技大學
主旨:
本院為業務需要,請貴學院(校)推薦本(112)年護理系應屆畢業生至本院服務,請查照惠復。
說明:
一、推薦條件:
(一)、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且無雙重國籍者。
(二)、學科78分以上及實習成績80分以上,操行甲等,身心健康,無慢性疾病,對於醫學中心工作有興趣學習者。
(三)、推甄學生以大(專)學護理(科)系(含五專、二技、四技、學士班、學士後護理、護理研究所)應屆畢業生均可。
二、進用方式:
(一)、經學校推甄,參加甄試後擇優通知體檢,體檢合格者,視缺額依序通知進用。
(二)、到職時具護理證書者,以「契約護理」職稱進用;未具護理證書者,以「契約實習護理」進用。
三、推薦學生經本院甄試錄取後,預計於112年6月、7月、8月、9月、10月、11月、12月等梯次報到。詳細報到日期及相關手續資料,由本院另行通知辦理。
四、請各學院(校)勿同壹名學生重複推甄多處醫療機構,以免影響其他同學權益及本院進用之困擾。
五、推薦學生請依附件表格列冊,於112年3月17日前以WORD電子檔回傳;另推甄面試表及推薦函於面試當日由學生自行攜帶繳交。
六、請貴學校來電查詢本年度推薦名額,連絡人:張召宜護理師(cichang@vghtpe.gov.tw),電話02-28712121轉862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