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校為辦理日間部各項單獨招生事宜,特組織『招生委員會』。置主任委員1人,由校長擔任,委員13人至21人,由校長聘請有關處、室、系(科)主任(所長)及教師代表組成之。本會置總幹事1人,由教務長擔任,承主任委員之命,規劃及執行有關招生相關事宜。
本會職掌:
一、審議(訂)各項招生試務工作、時程計劃及經費運用。
二、審議(訂)本會組織章程,各項單獨招生規定(辦法)及招生簡章。
三、訂定最低錄取(登記分發)標準。
四、審核考生成績及審查錄取名單〈榜單〉。
五、檢討當年度各項招生試務工作。
六、其他有關事項。
本會為辦理招生事務,得設試務、總務、會計、電算及命題印製五組,各置組長1人,由主任委員遴聘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