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教務處公告:
備註:
1.班級貼有財標之設備若有損壞,需修繕時請依下表至相關單位申請
(財產編號需填寫清楚且完整)。
2.修繕期間若需相關器材,請攜帶證件至教務處課務組借用;
但電腦及彩色投影機需至各系(科)辦公室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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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室內貼有財產編號之設備 |
修繕申請(或填單)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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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位講桌 (含內建之電腦、螢幕顯示器、觸控筆、麥克風等) 、彩色投影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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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至電算中心值班櫃檯接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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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幕、課桌椅、置物架、置物櫃、板擦清潔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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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至學生資訊系統中--教務處課務組--教學器材修繕申請:填單
(如操作步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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