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收文] 文號:1110000274 --主辦單位: 015實習就業組
臺中榮民總醫院 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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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1月10日
發文字號:中榮護字第1114500012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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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存年限:1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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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文者:慈濟學校財團法人慈濟科技大學 |
主旨:
| 檢送本院(含埔里、嘉義暨灣橋分院)提供各校護理、助產系薦送110學年度應屆畢業生條件,請查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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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一、薦送條件:需具備中華民國國籍,在學成績:推薦台中榮總者學業、實習及操行成績需達80分以上;推薦至埔里分院及嘉義暨灣橋分院者學業75分以上、實習及操行成績需達80分以上(計算至上一學期即可),名額不限。
二、於本院最後一哩實習,畢業後有意願於本院服務者,實習期間可向本院申請留院服務,可不需提報薦送。
三、凡有護生志工表現優良,護理長推薦函者優先進用。
四、名冊請依推薦本院(或分院)各別造冊(如附件)函復。
五、推薦期間:自即日起至111年4月30日止。
六、錄取儲備後將依照缺額與面試成績依序進用,儲備期限6個月。
七、隨函附上「本院及埔里、嘉義暨灣橋分院護理部招募簡介」、「推薦名冊」電子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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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文性質:一般公文 傳遞方式:電子文 登錄人:邱麗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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