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外實習委員會組織章程

本校為落實結合學校與實習機構之資源,建制產業與學校緊密之教學實習合作平台,發揚「做中學、學中做」務實致用之特色,推動校外實習實施計畫之各項業務,特訂定校外實習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

 

本會依據教育部補助技專校院開設校外實習課程作業要點設置。

 

本會置委員1521人,由校長、主任祕書、教務長、學務長、總務長、會計室主任、學諮中心主任、所系(科)主任、家長代表及實習機構代表2人組成之。本會召開時,應邀請規畫有校外實習課程之所系(科)學生代表各一位列席。

 

本會委員職掌與任務:

 

1、審議校外實習補助計畫之各項事宜。

 

2、提供校外實習課程之作業諮詢。

 

3、提供校外實習課程之經費規劃諮詢。

 

4、審議校外實習課程之各項爭議。

 

5、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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