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獎補助款專責小組

依據本校組織規程暨「教育部獎勵補助私立技專校院整體發展經費核配及申請要點」規定設置之。

小組由校長擔任召集人,委員二十五至三十一人。當然委員包括主任秘書、教務長、學務長、總務長、會計室主任、人事室主任、各所長、系(科)主任、進修推廣部主任、研究發展處主任、教師發展中心主任、通識教育中心主任、電算中心主任、圖書館主任、保管組組長、營繕組組長、採購組組長為當然委員,另各所、系(科)經所、系務會議決議推舉一位代表(護理系得推舉二人)為遴選委員,任期一年,得連選連任之。

小組其主要職責如下:

  1、規劃及審核各單位所提申請教育部獎勵補助款之計劃項目、規格、優先序、金額、與學校中長期發展之配合性等。

  2、審核各單位所申請設備變更規格、項目、數量、名稱之理由或原因。

  3、審核獎勵補助款核銷之項目、數量、規格、金額。

  4、其它與教育部獎勵補助整體發展經費之相關事項之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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