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校為維護交通安全工作,設置交通安全委員會。
本會設置委員九至十五人,除校長、教務長、學務長、總務長、會計室主任、人文室主任及軍訓室主任為當然委員外,並遴選教師若干人組成之,本委員會召集人為校長,指定生輔組組長為執行秘書,本會報每學期召開乙次,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
本會之任務:
1、交通安全教育宣導執行。
2、交通安全意外事故之防範。
3、協助交通事故之處理。
4、交通安全措施之規畫。
5、學生交通安全違規之輔導、再教育。
6、辦理學生校園考照事宜。
7、其它有關交通安全教育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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