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慈濟技術學院推廣教育委員會組織規程
中華民國84年10月18日
第63次行政會議訂定
中華民國101年10月23日
第132次行政會議第7次修訂
本校為辦理推廣教育特設置推廣教育委員會。本委員會置委員九人至十一人。校長、教務長、進修推廣部主任、各所、系(科)及會計室主任為當然委員,其餘委員由校長就專任教職員遴聘擔任之。
本委員會職掌如下:
1.審議本校辦理推廣教育開設班別暨課程。
2.審議本校辦理推廣教育計畫書及辦理情形報部之事項。
3.審議本校辦理推廣教育經費收支之事項。
4.審議其他有關本校辦理推廣教育應行評審事項及校長交議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