畢業生就業輔導委員會

  本校為落實畢業生就業輔導之各項業務,特設置畢業生就業輔導委員會。本委員會設委員二十一至二十三人,除校長、教務長、學生事務長、進修推廣部主任、研究發展中心主任、所、系(科)主任、學生生涯諮詢中心主任為當然委員外,其餘委員由校長就本校專任教職員中聘任之。本會置主任委員一人,由校長兼任之。設總幹事一人,由校長指定兼任之。

 

本會之職掌如下:

 

1、在校生職業輔導工作。

 

2、開拓就業機會,輔導畢業生就業。

 

3、畢業生就業問題之研究暨相關就業輔導資料之提供。

 

4、與各級就業輔導機構之聯繫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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