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慈濟技術學院膳食委員會組織規程
中華民國81年8月7日
第35次行政會議訂定
中華民國97年9月11日
第88次行政會議第5次修訂
本會負責輔導學生伙食委員會監督本校餐飲設施,改善衛生環保工作,研擬有關自治辦法。
本會置委員9至13人,主任委員由校長兼任,副主任委員由總務長兼任,秘書由生活輔導組長兼任,學生事務長、會計室主任、衛生保健組長、事務組組長為當然委員,另遴選導師及學生自治會或各系學會會長等學生代表共同組成。
其下設衛生督導組、輔導組、總務組、各置組長一人。各組組長及職責如下:
1.衛生督導組:組長由衛生保健組組長兼任,負責督導本校餐廳及福利社之衛生營養等事項。
2.總 務 組:組長由事務組組長兼任,負責辦理本校餐廳之規劃修繕、
3.輔 導 組:組長由生活輔導組組長兼任,負責學生用餐之輔導並指導學生伙食委員會訂定自治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