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衛生委員會

本會依本校組織規程規定訂定之。

 

本委員會設委員九至十一人,由校長、學生事務長、總務長、軍訓室主任、事務組、生活輔導組、衛生保健組、體育運動組等組長、醫護人員及進修推廣部主任組成。主任委員由校長擔任之。本委員會設執行秘書一人,由衛生保健組組長擔任之。

 

本委員會之主要職掌如下:

 

1、本校衛生工作計劃之審議,推廣與考核。

 

2、本校健康中心醫療保健設施之規劃。

 

3、本校衛生教育與衛生活動之擬定與實施。

 

4、本校環境衛生之督導與改善。

 

5、有關工業安全衛生及運動傷害預防之推展工作。

 

6、其他有關本校衛生保健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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