軟體工程專業學程選讀辦法

 

 

慈濟技術學院

 

 

軟體工程專業學程選讀辦法

 

 

中華民國95126日資訊工程系課程規劃小組會議訂定

中華民國96912日教務會議修定

中華民國970319日資訊工程系課程規劃小組會議修定

中華民國970630日期末教務會議修定

 

 

一、依據「教育部補助大專校院推動軟體工程計畫」訂定修業辦法。

二、本學程的目的在奠定軟體工程專業人員之基礎,以訓練學生具有跨領域知識與專業軟

 

體工程知識,為軟體產業培育健全之軟體專業人才。

三、本校大學部以上各系(所)及外校具同等學歷之學生均可選讀,學生得考慮個人跨領

 

域相關知識之需要選修。外校學生之選修另依本校校際選課辦法辦理。

四、本學程課程內容依軟體工程相關知識分為基本課程、初階課程與進階課程。

五、本校學生依本辦法修畢規定學分數且成績及格者,在成績單上將加註「修畢軟體工程

 

專業學程○○學分」,並由學校頒發專業學程證書。校外學生依本辦法修畢規定學分

數且成績及格者,由本校頒發學分證明及專業學程證書。

六、軟體工程專業學程最少應修畢本學程表列課程20學分(含)以上,修習學分規定如下:

(1) 基本科目:六學分以上(含)。

(2) 初階科目:六學分。

(3) 進階科目:九學分以上(含)。

詳細修讀科目參見軟體工程專業學程選讀科目附表。

七、本辦法經教務會議核備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附表軟體工程專業學程選讀科目表

 

 

 

 

類別

課程名稱

/選修

學分數

開課系別

基本

 

商用程式設計

4

會資系

資料處理

4

醫療資訊系統

2

醫務管理系

程式設計與實習(驗)

2

資料庫管理

2

程式設計

3

資訊工程學系

資料庫系統

3

初階

軟體工程

3

元件式軟體發展技術

3

進階

個人軟體程序程式

3

軟體專案管理

3

軟體品質管理

3

物件導向軟體工程

3

工作流程應用程式軟體工程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