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FID資訊應用與安全學程選讀辦法

慈濟技術學院

 

RFID資訊應用與安全學程選讀辦法

 

中華民國970319日資訊工程系

 

課程規劃小組會議訂定

 

中華民國970630日期末教務會議修定

 

一、 依據教育部「RFID科技與應用學程」計畫,訂定修業辦法。

二、 本學程的目的在奠定RFID專業人員之系統軟硬體技術整合與應用基礎,培育RFID科技與應用學程人才。

 

三、 本校大學部以上各系()及外校具同等學力之學生均可選讀,學生得考慮個人跨領域相關知識之需要選修。外校學生之選修另依本校校際選課辦法辦理。

 

四、 本學程課程內容依RFID相關知識分為「基礎課程」、「核心課程」、以及「進階課程」。

 

五、本校學生依本辦法修畢規定學分數且成績及格者,在成績單上將加註「修畢RFID資訊應用與安全學程○○學分」,並由學校頒發專業學程證書。校外學生依本辦法修畢規定學分數且成績及格者,由本校頒發學分證明及專業學程證書。

 

六、 RFID資訊應用與安全學程最少應修畢本學程表列21學分()以上,修習學分規定如下:

 

(1) 基礎課程:至少修習二門課程。

 

(2) 核心課程:至少修習二門課程

 

(3) 進階課程:至少修習二門課程

詳細修讀科目參見RFID資訊應用與安全學程選讀科目附表。

七、 本辦法經教務會議核備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附表RFID資訊應用與安全學程選讀科目表

類別

課程名稱

/選修

學分數

開課系別

基礎課程

RFID概論

3

醫務管理系

資料庫管理

2

RFID概論

3

資訊工程學系

電腦網路

3

資料庫系統

3

核心課程

RFID應用

3

RFID資訊系統

3

資訊安全與隱私

3

進階課程

RFID網路及應用系統設計(含無線感測網路)

3

RFID資訊平台實務專題

3

RFID與電子商務應用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