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師知能研習

            導 師 知 能 研 習        

       (本刊訊)為了提昇導師對性別平等教育的認知及法律常識,學諮中心11月15日下午在第二會議室舉辦了「性侵害性騷擾法律常識」的講座,邀請到台灣高等法院花蓮分院法官兼法律扶助基金會審查委員湯文章法官為導師們講解。

 

 

 

         湯法官活潑、生動又風趣的講解,讓聽眾精神為之一振。他說明了性騷擾、猥褻罪的定義為何及各自的刑責,還舉了多個他所遇到過比較特殊的案例。

 

 

 

         湯法官也分享了他剛當上法官時,第一個所判的個案及自己的感受。他開玩笑的表示,名醫醫死了一百個病人以上才成為名醫,法官也要判錯了一百個案例後,才能成為真正的法官。

 

 

 

         雙向溝通時間,有男老師問到如何防止被冤枉為性侵,若女學生成績不合格,被他留級,但女學生不服氣要誣告他性侵害或性騷擾,雖然可能最後結果他勝訴,但在審判期間他即會受到異樣目光的注目或已會被人瞧不起。

 

 

 

         湯法官即表示,絕對有這個可能性,但他建議小心一點,輔導女學生當中,門保持常開,以避嫌疑。

   

               回四十四期校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