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實習老師至高雄榮總帶實習前應檢附相關抗體檢驗報告~

[收文] 文號:1060000989 --主辦單位: 015實習就業組

高雄榮民總醫院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6年2月16日 
發文字號:高總教字第1063200285號
速別:普通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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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人:陳怡如
聯絡電話:07-3422121#1551
傳真:07-3468056
電子信箱:lorisky@vghks.gov.tw
受文者:慈濟學校財團法人慈濟科技大學
主旨: 
請貴校轉知實習老師至本院帶實習前應檢附相關抗體檢驗報告,含麻疹、德國麻疹、B型肝炎、水痘等,抗體陰性或弱陽性者請自費完成施打疫苗並檢附施打證明,請查照。
說明:
依本院106年1月23日「106?第一次感染管制委員會」會議決議辦理。
公文性質:一般公文  傳遞方式:電子文   登錄人:邱麗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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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85059-1060989-1.pdf 主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