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參伍 慈濟技術學院餐券管理辦法

壹參伍 慈濟技術學院餐券管理辦法
民國82年6月25日第44次行政會議訂定
民國96年9月12日第48次行政會議第4次修訂
第 一 條 為使本校各項餐券使用管理上有所規範,特訂定本辦法。
第 二 條 凡本校教職員工、學生、各志業體同仁、慈懿會爸爸媽媽、訪客,欲在本校學生餐廳用餐者,均可購買餐券。
第 三 條 持本校餐券得於所屬各志業體餐廳用餐;各志業體同仁亦得持該餐券至本校餐廳用餐。
第 四 條 餐券種類與價格:
(1)教職員工,學生各志業體同仁、慈懿會使用餐券:不零售,分早餐一本三十張肆佰伍拾元、午晚餐一本三十張柒佰伍拾元。
(2)訪客用餐券,單張購買,分早餐一張二十五元,午晚餐一張四十五元。
第 五 條 餐券價格如須調整時,由出納組列明調整原因,調整金額,呈報校長核准後實施。
第 六 條 所有餐券均由出納組代售,須以現金購買,不得賒欠。
第 七 條 售券時間為星期二及星期五會計室上班時間。
第 八 條 餐券除有更換外,長期使用有效;遇更換新式餐券,得持未使用之餐券於規定期限內至出納組換取新券,逾期未更換之餐券視同作廢。
第 九 條 餐券應妥為保管,如有污穢、褪色(顏色模糊)、券面破損、撕開戳洞未蓋章均視同無效。
第 十 條 本辦法經行政會議通過,呈校長核准後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