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參肆 慈濟技術學院公費生領取零用金注意事項
民國79年11月22日第1次行政會議訂定
民國95年6月28日第67次行政會議修訂
第 一 條 為便利學生領取公費,簡化手續,並養成儲蓄習慣,特定本規則。
第 二 條 本校公費學生之公費零用金,委託花蓮市第二信用合作社統一辦理,於每月五日逕入帳戶,每週二、五下午三時至三時四十分由該社至校服務。
第 三 條 除每週二、五至校服務之外,學生亦可親自至花蓮二信各服務分社辦理提存手續。
第 四 條 為服務本校學生,花蓮市第二信用合作社亦接受辦理自費學生提存手續。
第 五 條 新生須先辦理開戶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