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貳玖 慈濟技術學院陳沼濤清寒文教獎助學金申請辦法

壹貳玖 慈濟技術學院陳沼濤清寒文教獎助學金申請辦法
民國81年1月17日第30次行政會議訂定
民國92年9月9日第38次行政會議第6次修訂
第 一 條 宗旨
陳沼濤清寒文教基金會為培育優秀專業人員,特提撥部份資金作為獎助慈濟技術學院清寒學生就學之費用,使受獎學生能專心向學,致力課業,充分發揮潛能。
第 二 條 申請資格
1、凡本校在學學生,家境清寒,學業成績平均七十五分以上,操行甲等且同學年度無累積處大過處分者,均可申請。
2、志業體志工服務時數前一學期至少十小時(不含申請本校其他公費和獎(助)學金所規定之志工時數)。
第 三 條 獎助名額:每學期廿名,每名兩萬元整,或每學期四十名,每名壹萬元。
獎助期限:每次獎助一學期,可連續申請。
第 四 條 申請時間及公佈日期
1、每學期受理申請一次,申請時間於開學一週內公告。
2、受獎名單於審核後公告。
3、受獎人應每學期重新申請一次,否則以放棄論。
第 五 條 申請手續
1、填寫申請書一份。
2、前學期成績單一份;一年級新生免繳成績單。
3、導師推薦函一份。
第 六 條 審核
申請資料由本校協助彙整,經本校學生獎助學金審查委員會初審後,將合格學生名冊暨資料送請陳沼濤獎學金委員會複審,通過後由學校公佈核發之。
第 七 條 本辦法經行政會議通過,呈校長核准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