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衛生局徵行政關懷員1名

一、職缺機關:花蓮縣衛生局
二、職  稱:行政關懷員
三、薪 俸:比照國科會標準(學士:31,520/月;碩士:36,050/)
四、名  額:正取1名、備取1
五、工作地點:花蓮縣慢性病防治所
六、工作內容:都治工作查核、相關之行政管理事務及臨時交辦事項。
七、資格條件:
  (
基本條件:
  1.
學士()以上護理、公共衛生、衛生教育、社會福利、社會工作、醫務管理等相關科系畢業者。
  2.
非相關科系畢業者,需有專業證照(如:媒體軟體、電腦軟體等),並曾有執行專案計畫經驗且提出證明。
  (二)優先進用條件:
  1.
曾任一年以上結核病相關防治工作,且表現良好(檢具相關證明者為佳)
  2.
本身曾經罹患結核病完治者或親友曾罹患結核病在案者。
  3.
已有相關訓練時數證明者。
八、應徵資料:
  (
)請檢具下列資料1份,郵寄、親自送交花蓮縣衛生局疾病管制科。
  1.
履歷表(請使用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須附彩色照片】
  2.
相關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二)聯絡方式:
  1.
聯絡地址:花蓮市新興路200號。
  2.
聯絡人及聯絡電話:蘇婷玉、03-8227141512
  (三)其他:星期六、日,恕不受理親自報名,郵寄以郵戳日期為憑。
九、報名時間:自花蓮縣衛生局公告日起第五天截止,面試時間另行通知(逾期、證件不齊或資格不符者恕不受理報名;未經錄用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