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03-1學期起,教學助理工作紀錄表簽核流程已系統化(學生端操作說明如下面附件),月底須列印「工讀金明細表」繳交至教發中心,以便日後作為會計憑證。
請教學助理記得列印3月份工讀金明細表,並於4/2(四)中午前繳交至教發中心。
日期:3月申請TA核定日-3/31,本學期共核定四個月(104/3~104/6),總計80小時。可依當月狀況調整時數(如學生碰到實習),每個月時數最多不能超過30小時
※提醒:
1.敬請同學務必確認工作紀錄、時數是否都已簽核通過(含老師、教發中心)
避免繳交紙本時,發現時數有缺漏
2.工讀金明細表務必請授課老師記得填寫考核分數、簽章(主辦人)
3.中午以及晚上都有休息時間,請避免列入工時計算
4.3/17(二)中午已辦理教學助理期初說明會,請因故未參加的教學助理,趕緊到教發中心補課,以免影響工讀金核銷作業及期末考核。
有任何問題可洽教發中心筱茹(分機2704)或至教師發展中心詢問。謝謝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