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旨:慈濟傳播人文志業基金會人才培育養成計畫
說明:
壹、 依據中華民國101年12月3日慈文人資第1010857號(校內文號:1010009036)函辦理。
貳、 申請者應先填具相關資料(如附件),並經各教學單位經系(科)務會議審議通過再行推薦,於規定時程內繳件至教務處。
參、 申請條件:具備中華民國國籍學生,且具以下之資格。
一. 不限科系(升大二學生),但須指定修習慈濟人文、志工服務、媒介素養(第二學期於通識中心開設之陳定邦老師-廣播電視節目概論)相關學分。
二. 每學期學業成績平均達80分以上,操性達80分以上且修學期間無累積達「小過」處分,畢業後有意願至本會服務者。
三. 申請者須經學校推薦(亦受理已申請教育志業體公費生就學獎助者),申請時須同時檢附申請表、成績證明、教師推薦函及六百字自傳。
肆、 重要時程: